1XXX 三甲医院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护理队伍建设,保障护理质量安全,规范护士人员依法执业,根据《护士条例》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对我院护士执业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3、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到25 分
(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2、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5、护士注册管理:(1)护士首次注册:① 每年一次
② 申请执业注册的护士,应具备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大专以上学历
③ 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
④ 在教学医院、综合医院完成 8 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明
2⑤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延续注册:① 每 5 年一次
② 从事护理工作的已注册护理人员
③ 自觉遵守《护士条例》相关规定
④ 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⑤ 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 3 个月,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不得少于 12 次
3、相关理论、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
4、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6、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特殊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准入条件(1)接受 3 个月重症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