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柜面业务风险成因及其防控操作风险的提出虽由来已久,但一直作为“其它"风险而被所考虑,直到 2004 年巴塞尔协议 II 创造性的提出了操作风险的重要性,将操作风险作为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
巴塞尔协议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的不力或过失,人员或系统问题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将法律风险包含在内,但排除了策略风险和信誉风险
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1、关注内部操作,内部操作常常就是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能够也应该对其施加影响;2、重视概念中的过程导向;3、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人员失误不包括由于个人利益和知识不足的失误;4、外部事件是指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以及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5、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银行柜面业务风险作为操作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以巴塞尔协议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为准则,结合兰溪合行柜面业务差错现状,分析兰溪合行柜面业务的风险成因,并提出相关防控建议
一、兰溪合行 2015 年柜面业务差错概况2015 年,全行共办理会计业务 624
15 万笔,平均差错率为 1
,较 2014 年上升
从各个月份来看,全行会计业务办理总量较为稳定,但差错率波动较大,呈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了兰溪合行的整体差错率水平
(一)兰溪合行全年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兰溪合行全年全行共办理会计业务 624
15 万笔,较 2014 年增加了 7
03 个百分点
从全年来看,各项业务量依然呈现季节性特征,即 2015 年春节前后一月到三月份达到业务高峰,全行共办理业务笔数分别达到 59
60 和 60
02万笔,而往常的淡季月份,即六到十一月份全行业务总量均保持在 46 万笔上下
整体而言,全行业务总量基本稳定,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二)柜面业务差错率呈现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