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计量装置设计 1、计量装置的设置 a) 发电站上网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处,如发电站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在发电站侧的,应在发电站出线侧、发电机升压变高压侧(对三圈变增加中压侧)、启备变高压侧均按贸易结算的要求设置计量点。 b) 局考核所属各供电所供电量的关口点一般设在 35kV 变电站的主变高压侧;所属各供电所相互间供电量的计量关口点一般设置在产权分界处。 c) 其他贸易结算用计量点,设置在产权分界处。 d)考虑到旁路代供的情况,各关口计量点的旁路也作为关口计量点。 e) 10KV 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防窃电高压计量装置,在用电客户配电线路高压计量装置前端 T 接口装设隔离刀闸,方便外校及处理计量装置的故障。 2、计量方式 对于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采用三相四线的计量方式,对于中性点绝缘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计量方式。 3、电能表的配置 a) 同一关口计量点应装设两只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等级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其中一只定义为主表,一只定义为副表。 b) 安装于局所属变电站内电能表应具有供停电时抄表和通信用的辅助电源。 c) 关口计量点应装设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量以及四象限无功电量的电能表。 d) 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值应根据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进行选择,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值不得大于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电能表的最大电流值应选择4 倍及以上标定电流值。 e) 10kV 及以上贸易结算计量点,应配置具有失压报警计时功能的电能表或失压计时仪。 4、互感器的配置 a) 电压互感器选型应满足《广西电网公司系统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原则》要求,110kV 及以下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应选用呈容性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b) 电压互感器二次应有独立的计量专用绕组。根据需要,宜选用具有四个二次绕组的电压互感器,即:计量绕组、测量绕组、保护绕组和剩余绕组。 c) 电压互感器二次额定容量的选择参考下表选择: TV 二次负荷核算值(VA) 0~10 10~20 20~30 30~50 50~70 70VA 以上 TV 额定二次负荷取值(VA) 20 30 50 75 100 按 1.5 倍取 对 TV 二次负荷处于0~10VA 较小值时,考虑到选用过小的额定二次容量,不利于保证电压互感器的产品质量,电压互感器计量绕组的额定负荷宜选择20VA。一般情况下,电压互感器的计量、测量和保护绕组的额定负荷均应不大于 50VA,如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所接的负荷超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