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医院病人回访登记表 科 室: 日 期: 泗 水 县 人民医院出院病人回访制度 根 据 “二甲”评审标准 4
1 规定,为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行风建设,促进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住院病人回访制度,如下: 1、回访工作由回访办与临床科室共同承担
2、对所有出院病人由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实行定时电话回访,科主任、护士长督促、检查
3、回访办回访病人数占全院出院病人数的 70%以上;临床科室回访病人数占本科室出院病人数的 40%以上(医师占 60%,护理占 40%)
4、回访方式主要有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等
5、回访内容包括:患者及家属对住院期间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诊疗技术水平、医德医风、出院指导 (服药 指导 、营 养 指导 、康 复 训 练 指导 、复 诊指导 、生活 工作中 注 意 事 项指导 )等的满 意 程 度
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其 他 方面 的意 见 及建议
6、一 般 病人出院 15 至 30 天 内由管床医生负 责进行电话回访,特殊 病人上门回访
7、回访前 应 了解 对方出院时的病情、治 疗情况,回访的内容包括病人目 前 情况、服药 情况、锻 炼 情况、生活 情况及健 康 指导 、政 策 宣 传 、定期复 查提 醒 等
8、回访人员必 须 做 到 热 情、礼 貌 、不 与病人发 生争 执
回访时对病人的提 问 应 耐 心 听 取 ,慎 重 回答 ,对治 疗原 则 问题 不 清 楚 的不 得 随 意 敷 衍 ;对当 时不 能 马 上解 决 或 电话解 释 不 清 的问 题 应 采 取 另 行答 复 、预 约 专 家、回院复 查等方法
9、 对 电 话 投 诉 应 及 时 调 查 核 实 情 况 , 在 7 天 内 给 予 回 复
对 于 患 者 提 出 的 意 见 、 建 议 、 投 诉 等 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