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8
1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发包人授予的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正确运用监理的职责和技能,通过有序、高效的工作,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原则,指导、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在处理工期、质量和支付结算的关系时,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质量为中心,施工工期为重点,投资效益为目标”,用系统观念处理三者关系,促进三者矛盾向统一转化
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手段见下表
监理主要方法与手段 序号 监理手段 监理方法 1 旁站监理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在承包人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
发现问题便可及时指令承包人予以纠 正,以减 少 质量缺 陷 的发生,保 证 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测 量 监理工程师 利 用测 量手段,在工程开 工前测 量工程原始 地 形 、核 查工程的定 位 放 线 ; 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轴线和高程;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测量各部位的几何尺寸、高程等
3 试 验 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通过试验取得数据后进行
4 严格执行 监理程序 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的项目不能开工,强化承包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包人得不到工程款,保证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地位
5 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一切以书面指示说话,并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6 工地会议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发包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在会上可以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解决工程上存在的问题等,会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发送与会各方
7 专家会议 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