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程序文献HR/WS·P-7
13-01-2012员工离职管理程序(共 7 页)修修改单号换页页码换页人/日期改记录1
目的规范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减少因人员离职导致的损失,并使之有所根据
范围本程序合用于与企业(子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引用文献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中的术语和定义
1 企业管理者代表负责员工离职管理的领导;4
2 企业人力资源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员工离职的平常管理工作;4
3 各子企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员工离职的管理工作
1 离职类型a)辞职b)解雇 c)自动离职d)退休5
2 离职管理流程辞职流程
1 员工辞职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2 单位接受员工辞职申请后,应在 3 日内签订明确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劳动协议解除手续
4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放“员工离企业手续办理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辞职工工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各有关部门确认本部门与辞职人员有关事宜与否移交清晰、有无遗漏,并签字盖章确认后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 出具档案迁出证明函,有关纸质证明复印件交企业(子企业)人力资源部存档
7 办理社保、公积金停缴等事宜,出具“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协议证明书”,如签订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限,辞职人员须按摄影应条款支付违约金
1 单位解雇员工应提出明确意见并出具详实证明,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后转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征求工会意见,对解雇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自动离职流程
1 自动离职人员持续旷工超过十五天,经所在单位领导签订明确意见,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