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术语、水质规定,水质检验项目和规则,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制水间、设备和管网的卫生要求,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后可直接饮用的管道分质直饮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94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GB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3 术语 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对需要改善水质的自来水或任何与自来水水质相同的进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网系统,供给居民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4 水质规定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其他指标应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所规定的水质限值。 表 1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水质项目及限值 项 目 限 值 感官性状 色 度 5 度 浑浊度 0.5NTU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一般化学指标 p H 6.5-8.5 总硬度(以 CaCO3 计) 200mg/L 铁 0.2mg/L 锰 0.05mg/L 铝 0.2mg/L 硫酸盐 100mg/L 氯化物 100mg/L 溶解性总固体 400mg/L 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以O2 计) 1mg/L 毒理学指标 砷 0.01mg/L 汞 0.001mg/L 镉 0.003mg/L 铅 0.01mg/L 铬(六价) 0.05mg/L 氯仿 0.03mg/L 四氯化碳 0.002mg/L 亚氯酸盐 (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时) 0.8mg/L 微生物指标 游离余氯(管网末梢水) (适用于加氯消毒,如用其他消毒法则可不列入) 不低于0.05 mg/L 细菌总数 50cfu/mL 总大肠菌群 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 粪大肠菌群 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 5 水质检验 5.1 为确保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安全,管道直饮水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