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SafetyrulesoflightningwithrelationtopetroleumanditsfacilitiesGB15599-2009代替 GB15599-1995自 2009-12-1起执行前 言本标准的第 3、4、5章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对 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559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了“石油容器内壁使用导电防腐涂料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3
5);——删除了 GB15599-1995中“使用半导体消雷器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4
1);——将“浮顶金属储罐的浮顶与罐体间电气连接导线由 25mm2”增加到 50mm2,并提出浮顶与罐体沿罐周每隔 30m做均布的电气连接的要求(本标准的4
3,GB15599-1995中的 4
4);——增加了与金属储罐相接的电气、仪表等设施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
5);——增加了生产装置设备、厂房、信息系统、低压配电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
5);——增加了对地埋管道的接地、屏蔽的要求(本标准的4
5);——修改了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为检测措施(本标准的5、5
2,GB15599-1995中的 5、5
5);——删除了附录 A、附录 B、附录 D(GB15599-1995中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D)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全桢、刘宝全、孙立富、胡海燕、高鑫、张婷婷、李义鹏、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