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T3005——2006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方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项目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对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 28002—2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指南 SY/T 6276—200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3. 主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称为“未遂事故”。事件包含“未遂事故”。 3.3 危害 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4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5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7 风险 risk 某一特定危害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8 风险评价 risk evalution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9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ies 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环境和健康绩效有关的或受其安全、环境和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0 绩效 performance 基于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11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改进安全管理总体绩效,根据安全管理方针,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 3.12 不符合 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13 业主 owner 合同情况下的结售房,即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方。 3.14 承包商 contractor 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由业主或操作者雇用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