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本篇立足现实,对《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一些法律作了较为全面的解释
资源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员
日常所说的资源包括的范围很广,例如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自然资源等
我们这里所讲的资源是指自然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
国内外历史发展表明,资源是一个历史范畴
在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资源并未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资源问题也未显露出来
但在以工业化和后工业化为主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人口剧增、发展的渴望、科技现代化等强大的驱动力,导致对资源的利用达到空前的程度
资源短缺、资源枯竭、资源掠夺、资源浪费、资源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及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接踵而来
资源科学是一门研究资源的形成、演化、质量特征、与时空规律性,及其与人类和社会发展之相互关系的科学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资源,协调资源与人口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促使其向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演进
资源科学研究正向:全球化、战略化、管理化、数量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在不损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之自然物质基础的前提下,来满足当代人需要的资源利用形式
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代际分配合理,部门配置得当,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最佳的资源利用方式
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资源配置及其机制密切相关,强调对资源供求关系的认识,强调资源稀缺观念和意识,特别注重资源利用的生态问题,同时应建立在资源代际公平分配基础上
资源法正是调整各种关系的法律条文
第一章 绪 论 1
1 资源法概述 随着我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国家
近年来,中国资源保护立法有了长足的进展,资源保护法律框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在现存的法律领域当中,资源保护法尽管是一个新兴的部门,但其蓬勃发展的势头足以让我们对这一部门法的未来作出乐观的预言
可以肯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追求人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