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抹灰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重庆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内部招标,确定乙方作为劳务分包合作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将承建的 重庆精神卫生中心重性精神病综合楼 工程的砌体、抹灰、外墙面砖、楼地面、屋面工程的劳务施工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承包范围: ○1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砌体、抹灰工程。 ○2 、各种砖的润砖,现场二次转运、多次转运,包括各楼层装车、下车、水平、垂直运输(各种砖、砌块均以立方米计); ○3 、配合其它工种留槽留洞及抹灰前的补槽补洞,(包括其它设备、水电等安装后的槽、洞封补)。 ○4 、砌筑脚手架的搭 拆 及各种材 料 的搬 运,并按 指 定场地堆 码 以及定额 规定的工作内容 ; ○5 、砂 石 的筛 选 、装车、下车,搅 拌 机 前后台 运输、搅 拌 ;砂 浆 的运输,即 到 各工作面的所 有垂直、水平运输工作内容 (并包括水泥 、白 灰膏 的搬 动 ); ○6 、所 有墙体钢 丝 网 的安装。 ○7 、前后台 、各楼层的清 理 、清 扫 、砌块堆 码 、每 日 作到 工完 料 尽 、场地清 ,达到 现场文 明施工管 理 要 求 ; ○8 、工具及机 械 费 :斗 车、广 线 、掉 线 托 、水平尺 、鱼 尾 线 灰盆 、抬 杠 、切 制 、打 磨 机 械 以及砌体所 用 的一切 工具等,均由 乙方承担 。 2 ○9 、构造柱、过梁、导墙、压顶等浇砼。 2.2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综合单价包干承包。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包工施工的全部过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各种相关的施工技术措施。 3.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 年 4 月 28 日 竣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15 日 劳务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5 天。 4.质量及适用规范、标准 4.1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与质量评定标准,达到优良工程。 4.2 适用规范、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与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规范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