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盲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作业人员行为基本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正确地佩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衣着整齐,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等情况出现。 (4)在 2米(含 2米)以上的高度位置作业时,若作业点四周无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等设施,必须正确地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挂在牢靠的结构部位以后方可开始高空作业。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地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在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7)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8)严禁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 (9)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项目领导或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严禁冒险作业。 二、基坑开挖 1、开挖前,对开挖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及文物进行详细调查,并在开挖前,对地下管线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发现文物要及时向项目部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汇报。 2、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 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距坑边应不小于 1.0m。 4、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在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5、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6、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否则立即撤出人员和设备。 7、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8、基坑开挖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9、基坑开挖如在老路面边侧,在施工时,须在基坑两端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志。夜间还需在开挖处设置反光标志。基坑开挖深度大于 1m时,在基坑四周设置坚固的围栏,围栏高度 1.5米,横杆间距不大于 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