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府厅字〔2019〕5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助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 100%,巩固率达到 96%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二、组织保障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体局,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阶段(3 月 10 日至 4 月 10 日)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
(二)排查阶段(4 月 11 日至 4 月 30 日)
由各乡镇(街道)牵头,成立若干个由乡镇中心学校教育干事为组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从公安部门导出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要查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和年级,并登记造册,对未入学(或辍学)的儿童少年,要查清其家庭情况及未入学(或辍学)原因,排查结果分别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街道),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后报市教体局
(三)整改阶段(5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
由乡镇(街道)向未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