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7 | 玻璃窑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标签: 窑炉 标准 玻璃熔窑2
1 本章适用于玻璃砌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2 每座玻璃熔窑就为一个分部工程
每个分部工程应划分为:烟道、蓄热室和小炉、熔化部和冷却部、成型室和供料通路等分项工程,其中熔化部和冷却部为主要分项工程
(Ⅰ)保证项目 2
3 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泥浆的品种、牌号、配合比、稠度必须符合本标准第 1
1 条和第 1
2 条的规定
4 干砌体内砖与砖之间必须紧靠,除设计另有要求外,不应加填充物
湿砌砌休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必须在于:烟道、蓄热室和小炉90%,熔化部和冷却部、成型室和供料通路95%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按本标准第 3
3 条的规定执行
5 桥砖砌体必须按设计标高保持水平
多块砖砌的桥砖,砖块间必须紧靠吻合,不得透光
桥砖的中心线必须同立柱、顶紧装置的中心线对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灯光检查
6 成型室的尺寸、成型与玻璃成型设备的相对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锡槽纵向中心线必须与熔窑纵向中心线一致
锡槽底锚固件的焊接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经纬仪和拉线检查,锤击检查
7 拱脚砖必须紧靠拱脚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2
8 玻璃熔窑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应符合表 2
8 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玻璃熔窑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 项次 项目 砖缝 允 许 厚 度(m m ) 1 烟道和蓄热室 (1) 底和墙 (2) 蓄热室拱脚以上的分隔墙 (3) 拱 3 2 2 2 小炉 (1) 墙和拱 (2) 用硅砖砌筑的小炉口 (3) 用熔铸砖砌筑的小炉口 (4) 底 2 1
5 2 3 3 熔化部和冷却部 (1) 用大型粘土砖砌筑的池壁 (2) 窑拱 (3) 前墙拱、分隔装置的单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