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 二 部 分 :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1、 目 的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为 了 预 防 、 控 制和 消 除 职 业 病 危 害 , 防 治 职 业 病 ,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及 其 相 关权 益 , 促 进 企 业 持 续 、 稳 定 发 展 , 实 现 公 司 所 确 定 的 职 业 健康 安 全 目 标 , 特 制 定 本 措 施 。 2、 适 用 范 围 公 司 所 属 各 项 目 部 从 事 接 触 粉 尘 、 电 气 焊 、 建 筑 防 水 、防 腐 保 温 、 油 漆 作 业 等 有 毒 有 害 作 业 时 均 应 执 行 本 办 法 。 我车 间 接 触 职 业 病 危 害 主 要 包 括 : 粉 尘 、 噪 声 、 高 温 、 一 氧 化碳 等 。 3、 防 治 方 针 职 业 病 的 防 治 工 作 要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 防 治 结 合 的 方 针 。各 项 目 部 应 为 劳 动 者 创 造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卫生标 准和 卫生要 求的 工 作 环境和 条件, 并采取措 施 保 障劳 动 者 获得职 业 卫生保护 。 4、 职 业 病 危 害 种类 根 据 企 业 经营和 施 工 现 场的 具体情况确 定 本 公 司 的 职 业危 害 为 六大类: 1、 生产性粉 尘 的 危 害 : 在建 筑 施 工 作 业 过程中 , 材料的搬 运 使 用 、 石 材的 加 工 。 建 筑 物 的 拆 除 , 均 会 产生大量 的 矿物 性粉 尘 , 长 期 吸 入 这 样 的 粉 尘 可 发 生矽 肺 病 。 2、 辐 射 的 危 害 : 在建 筑 物 地 下 室 施 工 时 由 于 作 业 空 间 相对 密 闭 、 狭 窄 。 通 风 不 畅 、 特 别 是 在这 种作 业 环境内 进 行 焊接 或 切 割 作 业 , 耗 氧 量 极 大, 又 因 缺 氧 导 致 燃 烧 不 充 分 , 产生大量 一 氧 化 碳 , 从 而 造 成 施 工 人 员 缺 氧 窒 息 和 一 氧 化 碳 中毒 。 3、 有 毒 物 品 的 危 害 : 建 筑 施 工 过程中 常 接 触 到 多 种有 机溶 剂 , 如 防 水 施 工 中 常 常 接 触 到 苯 、 甲 苯 、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