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范文多篇 协议可以分为广义协议和狭义协议。从广义上讲,协议是指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和事务的社会群体或个人;合同;这些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和条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的文章 3 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标准版 甲方(委托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因个人原因不便在工商机关办理股权登记事宜,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一事达成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代表股权”),乙方仅为该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公司其他股东对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实际出资额、所应享有的股东权利予以确认和认可。 该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二、委托权限 甲方仅委托乙方作为代持股权表面形式上的持有人,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在工商局进行股东身份登记。 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出资为甲方履行,实际出资权利义务亦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有限公司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查账权、提起股东之诉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在对应工商局进行股权登记,对该等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其指定第三人名下,乙方不得干涉,无权拒绝,且均积极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因此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 3.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因该股权转让发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