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治理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公司治理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出来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制公司,都存在公司股东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特别是上市公司更为明显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的直接矛盾是公司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公司股东们的长期利益不一致
由于被自身利益动机所驱使,许多公司的经营者宁愿冒着牺牲股东长期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的风险去追逐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由此在现代公司中出现了代理的风险
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代理风险,西方国家的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设计并创建了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主要是管理层)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模式 (1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
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先行支出现金
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