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报告管理制度 一、 职责与任务 1、 由医务部病案室全面负责医院《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的发放、收集、审查、登记及上报工作
2 、门诊各部门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盖“新病历已报”章或“更正诊已报”印章
3、 住院部各科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
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以标记
4、院内检查、放射、超声波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应尽可能及时、详尽,定期和医务科肿瘤登记本核对,防止肿瘤病例的漏报
5、各科室填写的“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后在“医院肿瘤登记册”上登记后应及时集中到医务部病案室,病案室在收到卡片 7 日内通过山东省慢病监测网络化管理系统上报,肿瘤报告卡右上角的卡片编号由网络系统自动生成后抄在卡片右上角编号位置
6、病案室工作人员在每月10 日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纸质《报告卡》和《月报表 》送 交 所 在地 的县 级 疾 病预 防控 制 中心
二 、 报告病种 及报告卡片 1 报告病种 为 全部恶性肿瘤,包 括 各种 白 血 病和中枢 神 经系统的良 性肿瘤
2 报告卡片为 《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三、 填报范围 目前为东营市区内常住户口的门诊和住院病人:包括在尸检中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检查确诊为肿瘤或因肿瘤疾病死亡的病例
四、 报告时限及报告程序 1 报告时限 :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
登记报告自2012 年7 月1 日起启动
2 报告程序 各科室将填写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报告卡”上报医务部病案室,医务科病案室将肿瘤发病、死亡卡于每月10 日前上报东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的填写方法 一、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注意事项 1、报告卡内的编号、ICD-10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