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编号:甲方:XXXXXXXXX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厂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客户购买乙方设备提供融资,减轻客户购买设备的资金压力,促进乙方扩大销售、加快回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乙方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积极为甲方推荐优质客户,拓宽了甲方的客户渠道。通过合作,甲方、乙方及客户三方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第二条融资租赁合作主要内容2.1合作标的合作标的物为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本协议所指客户,系指采用融资租赁的业务方式通过甲方购买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并承租使用的人。2.2融资额度及额度期限甲方提供给乙方客户(即承租人,以下简称为“客户”)的融资额(敞口)总计为(大写)X000 万 (以下简称为“融资额度),融资额(敞口)是指客户未偿还的融资租赁债务本金减去客户缴存的租赁保证金(如有)后的余额。融资额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 年内 有效(以下简称“额度期限”。融资额度可以在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起租之日不得超过额度期限。额度期限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可视合作情况进行再一个额度期限的合作续签。2.3 合作区域甲方可为乙方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承租人)配套融资租赁服务。2.4 项目推荐及信用评审为简化操作和控制风险,乙方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向甲方推荐客户,由甲方接洽客户对接项目调查工作。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融资租赁项目均由甲方负责信用评审,如通过甲方的审核,则进入融资租赁操作。第三条业务操作3.1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需符合下列:(一)客户为公司法人企业;(二)客户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所推荐项目金额加上客户整体真实负债及对外担保后,客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50%(如提供具备实力的有效第三方担保可适当放宽);(四)客户日常经营现金流足以支付日常支出及租赁项目费用。3.2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合作额度内按照如下操作流程开展:(一)乙方筛选客户后,向甲方推荐;(二)甲方接触并了解客户项目融资需求,客户填写《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资料;(三)甲方收齐基本资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