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巡视工作计划 2024 巡视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一、巡查目的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
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给予的职责
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 根据我市近期水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根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实行常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
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 5 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 4 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