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促进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健全内部控制,保障资金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保证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一)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一)全面性
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到学校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财会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审慎性
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在日常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独立性
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并有直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第五条内部控制应当与办学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内部控制包含以下五个要素:(一)内部控制环境;(二)风险识别与评估;(三)内部控制措施;(四)信息交流与反馈;(五)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校长办公会负责审批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校长办公会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缺席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