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结合我国目前招投标现状,对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几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对问题解决办法做了简要论述。进入 21 世纪的今天,招标采购作为一种特殊的采购方式,已经广泛的用于国际国内的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类项目。实践证明,作为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投资成本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法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致使当前的招投标过程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本人在从事招投标工作几年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做如下论述。1.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招投标工作“陪标,承包单位转包,高资质投标、低资质承包、无资质施工,招标走形式”等词语,已经不是很新鲜的名次。究其原因,招投标过程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22.对完善招投标过程管理的建议2.1 重视招投标监督的重要性,加大监督范围、力度《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在招投标过程中,我认为,监督管理部门首先应重视自身招投标监督的重要性,明细监督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保护正当竞争,对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监督部门应从形式上的监督转换为对整个招投标过程,从发标到定标,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资质审查、标书内容、答辩情况等全范围的详细、认真的监督审查。本人从多年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发现,陪标、低资质中标、甚至不满足招标要求中标,往往是招投标双方私下达成共识,即所谓“内定、走形式”产生的现象。在这些现象中,如果细心观察,总会发现投标单位“露狐狸尾巴“之处,例如:在一次招投标过程中,监督人员参与详细查看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发现两家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居然为同一人,通过对身份证号再次核对后,确定存在涉嫌窜标嫌疑,从而宣布提出废标意见并最终被采纳。其实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存在窜标或者陪标现象,往往不难发现伴3随的都是标书质量差,粗制滥造,答辩无质量,甚至一问三不知等情况。如果监督管理部门都能加大监督范围、力度、深度,将监督内容规律化,系统化,从监督层面上是可以发现陪标、窜标等现象,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从而确保招投标的公正、合法进行。2.2 建立招投标相关方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狠刹“暗箱操作”风气招标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