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需求一、项目名称:*****新能源共享电单车项目二、招商范围及内容: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 5 年
第一期在*****城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公园景区等投放电单车 400 辆,后期根据实际需求适时增加车辆
三、项目概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提升和城乡居民出行需求的增强,市民对出行的多样化需求也与日俱增,*****主城区道路宽阔,规划合理,拥有较完善的道路网络系统,适合共享电动车的骑行和管理,拟由企业自筹资金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系统平台,实现与城市公交长短相接,让市民多元化自主选择使用,更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
四、建设目标:1、采取市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为 5 年,5 年期满后招商人根据季度考核决定是否由中标企业继续经营
2、中标单位按要求实施规范管理,中标单位在布设共享单电动单车站点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市民需求、人流量大的地方建设站点并投放共享电动车;二是尽可能与公交站点接驳,做到与公交系统的客源互送;三是符合规划和管理要求,维持良好市容秩序、不得妨碍通行;拟布设的站前应经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批
五、项目内容1、建设要求:(1)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共享电单车、站点固定停车设施、运营系统并负责所有站点、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
(2)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保并向招商人提供完善运营方案、管理制度、维保日志等
2、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 5 年,在经营期限内,由中标单位统一负责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
经营期内实行季度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3、产权归属:中标单位所投的全部设备设施,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
4、投资、经营费用和经营收入:(1)中标单位的所有投资和经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