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 2024 年结合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建立状况,预备建立保障房 80 套〔其中:廉租房 20 套,公租房 60 套〕,城市棚户区改造 1.5万平方米(112 户)。依据县委关于分降落实?县委常委会 2024 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的通知〔定字〔2024〕9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建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工作预备。 一、目标任务 2024 年度保障房工程 6 月份之前全面开工,12 月底全面竣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4 月之前完成前期工作,12 月底全面竣工。 二、进度支配 1、3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选址、规划、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 2、6 月 30 日前完成:保障房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立;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3、9 月 30 日前完成:保障性工程房屋主体五层完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 50%。 4、12 月 30 日前完成:保障房工程全面竣工;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完工。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我县 2024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全面竣工,房管局、城投公司要统一生疏,依据“快、准、实、早、重〞的要求,围绕工程工程建立工作,快速行动,细心组织,狠抓进度,科学支配施工,加快工程建立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主要实行以下措施: 1、做到早谋划、勤协调,确保工程建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房管局、城投公司作为牵头、业主单位,从领导到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实行工期倒排,各负其职等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工期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力度,每天必需有专人在施工现场,每星期定期召开协调会,准时解决工程建立管理中觉察的问题。平常还进展不定期、不定时抽查,觉察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准时指出、订正,并对检查状况进展通报并限时整改。 4、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资料的牢靠度和真实性的随机抽查,加强工程质量、平安生产措施落实状况的检查,加强对工程建立关键部位的质量抽检和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把好质量监视关,坚决贯彻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5、加强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平安隐患,房管局、城投公司技术人员先觉察的大事,依据合同对监理单位进展违约惩处,必要时追究监理人员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