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建筑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三篇 我方对售后服务及产品质保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向使用单位带给的产品,保证贴合国家公布的相应行业标准、条例及法律规范。 2、我方带给的产品,保证贴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如有不符,使用单位能够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当。 3、我方若中标,保证不会转包或擅自转变设计方案,不会降低质量要求。实际施工中,确需对方案作进一步调整的,保证经由使用单位书面确认后才作调整,中标价格不作变动,价格若要变动,保证经由使用单位同意。 4、我方到现场施工全部的劳务支出、平安保险、住宿、运输等一切费用都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我方自行负责。 5、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除不行抗力的因素外),我方情愿承当违约职责,每逾期一天,扣罚中标价的 1%违约金给选购人。如我方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因使用单位缘由引起工程延期、则工期相应延期。 6、我方同意招标人付款方式要求,签订合同后,付总货款的 10%,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 75%,大楼竣工使用一年后付至总货款的 95%,剩余的 5%在产品质保期满后付清。 7、我方承诺:产品质保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起三年。质保期间,负责免费修理,若属产品本身缺陷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则我方愿赔偿给使用单位所造成的损失。我方保证带给质保期后修理保养服务的方案。 8、其他特别优待措施:工程完工后,将派专业修理人员长住新昌,并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修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我公司( )为保证( )在施工完成后到达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质量、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我公司就本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 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 1.1 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法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的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缘由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依据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修理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行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 年以上一遇大风等缘由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