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证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运行,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是全体职工的共同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技职人员和全体员工均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第三条各班组必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条例》结合本工种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四条企业法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并须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节能政策法令以及特种设备行业的各项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并及时更新各类规范,保持使用最新版本
接受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安全监察,确保充装许可资质齐全有效
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做好检查纪录(每年最少二次)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
为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技术法规提供资金支持
第五条充装站站长应持有特种作业管理人员上岗资质,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对充装站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并须做好以下工作:1
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节能政策法令以及特种设备行业的各项法规;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监察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认真贯彻执行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班组、专业的安全专题会,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措施
监督各作业点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必须现场纠正,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