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进修人员管理办法文件号SQE-1
1-21生效日期2009
4修订日期2018
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科室和科教部(护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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