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社会经济可持续进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级(较大)、Ⅳ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街道行政区域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办负责主要事务,设置 8 个工作片小组开展具体事务。 主要职责:(1)对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街道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二)办事机构。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街道应急办)是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1)执行街道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 (4)联系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