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一、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和政务办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压实责任,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加疫情防疫工作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规定或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及其家属有从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扬返扬的,须由专车接驳,配合做好“防控 4+防控 4”隔离医学观察(防控 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防控 4 天居家观察管理),配合做好病毒核酸检测
居家观察管理期间不得外出,每天如实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三、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第一时间上报备案的同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法律规范化设置的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并做好核酸检测
待发热、咳嗽症状痊愈后,凭防控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方可到相关单位上班或办事
四、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防控米在中心门口等候,有序进入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按指示测体温、消毒、登记信息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在办事区域要自觉服从管理,工作人员要提醒服务对象离台面保持防控米,在防控米线外接受办事服务,防控小组人员要及时督促、提醒,维护办事秩序,遇有突发情况上报并妥善处置
五、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根据《关于政务大厅疫情防控网络化管理的通知》扬政务〔疫情 0 疫情 0〕防控 7 号要求,对防疫工作责任进行再压实,措施进行再靠实,增强防控意识,明确责任区域,强化网格化管理,严肃疫情防控纪律
同时向办事群众发放《疫情防控倡议书》
六、坚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的良好卫生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