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医院心理科建设方案——-心理科谢翠莲2013
当前,精神卫生问题是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矛盾冲突纷呈,影响人们身心健康的多种因素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受心理行为问题困扰较为普遍,抑郁症、焦虑障碍等常见精神障碍患病逐渐增加,1600万罹患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精神障碍负担依然严重
尤其我县据不完全统计,现有重症精神病人占人口的1%
精神卫生工作还没有发展、缺乏防治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极其短缺,精神障碍预防和康复服务极其不足,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存在严重偏见和歧视
根据卫生部发布《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2-2015年)》(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精神科(临床心理科),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病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并列入等级评审内容;各地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专项资金;政府对精神专科医院在投入政策上给予倾斜,对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为此,有国家诸多扶持的形势下,把握机遇,我院发展心理科门诊及临床心理科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的部分相关内容: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
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1
有与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1
有满足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需要的设施和设备;1
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专科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