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1、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 1、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公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其次条 适用范围:员工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在转正后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统一保管。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确定的工作为期限。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或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未提出要求的,公司默认员工与公司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对此条款表示认可并理解该条款所表达的意思。第四 2、条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入职的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签订劳动合同。2、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4、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1〕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被末位淘汰人员;〔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4〕严峻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峻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5〕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6〕泄露公司商业或技术隐秘,使公司蒙受损失的;〔7〕公 3、司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属于严峻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8〕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转变,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全都协议的;〔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6、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当赔偿责任。第五条 离职或调动手续 1、双 4、方终止或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