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家检查标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1建构筑物建构筑物结构及安全间距是否合规①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②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泄压(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
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2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2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30m
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 5
5 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⑷ 第 3
1条;《全省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9 号)三(一)
检杳企业平面布置图、消防验收手续
现场查看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询问员工相关情况
2安全出口与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①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
②爆炸危险区域应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
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第 4
4 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⑹3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查看安全警示标志览表及检查记录
现场查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询问员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