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疑心。—罗兰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一、行政管理规定1.1 考勤规定1.1.1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登记制度。1.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签到,假设有代签情况发生,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予扣 1 分。 公司由前台文员监督员工上下班签字,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据此核发填写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勤表。 所有人员先到公司报到前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情况,需提前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前台,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到前台做外出记录,否那么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发现一次扣 2 分。 上班时间开始后 10 分钟到者,按迟到论处,扣 1 分;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因公外出或请假、主管证明者除外〕。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每次扣除半日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拨入福利金。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扣 1 分,超过 15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半日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拨入福利金。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员工 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全勤奖 100%,超过 5 次者(含 5 次)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折成一天事假,每增加 3 次折成一天事假。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 5 分。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加收¥100 元罚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旷工 1 日或 1 日以上,按日工资的 2 倍从工资里扣除;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 1 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员工病假〔需医院出具病假单〕、事假需提前与部门主管人员请示,并提交公司经理审批,请假 1 日或者 2 日以上,按员工日平均工资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 公司会议无故迟到者,扣 5 分,假设因公不能按时到会者,要预先请示,经同意前方延时或非常特别的情况下缺会。1.2 人事聘用制度 部门填申请表,提交用人事由给行政负责人,由行政负责人签复,报会计核部门本钱,核定费用〔含拟聘人员工资〕增加部门生产指标,后转交给申请部门,由部门主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