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 编辑 马洪波 日期 2007-11-28 审核 于琛、杨毅清 日期 2024-11-28 批准 许立 日期 2024-11-28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职责1.1.总承包商根据合同负责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的日常联络、管理。1.2.工程公司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进行管理。工程公司应支持监理和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的正确管理。原那么上,工程公司不应越过监理或总承包商直接向指定分包商、供给商发出指示。1.3.监理通过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进行管理。监理应支持总承包商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的正确管理。1.4. 总部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检查各方对指定分包商、供给商的管理情况。2.工作程序2.1.施工组织设计2.1.1. 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督促指定分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指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首先通过总承包商的审批,并经由总承包商提交给监理和工程公司工程部。2.1.2. 监理和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指定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将审核某些重要分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工程公司工程部。2.1.3. 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2.1.4. 监理和工程公工程部司监督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应检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2.2.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2.2.1. 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通过监理和总承包商督促指定分包商提交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指定分包商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首先通过总承包商的审批,并经由总承包商提交给监理和工程公司工程部。2.2.2. 监理和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批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2.2.3. 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将批准后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抄送给总部工程管理中心。2.2.4. 监理和工程公司工程部监督批准后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执行。总部工程管理中心应检查经批准的重要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3. 支持文件3.1. ?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规程?3.2. ?对监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3.3. ?对总承包商的协调、管理操作指导书?4. 相关记录4.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内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