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县 2024 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级“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持续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根据《XX 市 2024 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农用地详查、背景值调查、固体废物调查、重点矿区及周边调查、灌溉水水质监测等六项土壤污染专项调查成果应用,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农业源污染防治、遗留污染源整治等工作,分类施策管控区域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和国家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技术和评估体系。 二、重点任务 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 年 3 月底前,完善省级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落实省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集成工作要求。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示范成果应用。 1.开展调查成果应用,持续管控土壤环境风险。深化分析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背景值、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矿区及周边等四项专项调查成果,总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成果,建立区域土壤、固废污染环境风险清单,2024 年 6 月底前制定“一县一策”的成果应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点管控。 2.继续探究暂不开发利用遗留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管控模式。深化总结试点示范做法,建立暂不开发利用遗留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管控模式。以识别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综合实行制度控制、风险源清除、工程措施、区域风险划分等措施,管控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落实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目标。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1.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法律规范化管理。结合土壤环境风险和日常环境管理情况,确定 2024 年 XX 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并督促企业根据 2 年至少 1 次自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工作,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须在年底前完成 1 次自行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相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全面落实重点设施拆除活动。 2.落实达标排放和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防范在产企业土壤环境风险。持续落实《XX 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工业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