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注销须知一、受理范围: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注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由卫生局主管领导指定承办人员负责填写《行政许可证件撤销报批表》
二、需提交材料:1、填写《医疗保健机构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变更登记注册书(计划生育服务)》(一式两份);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4、区卫生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供的材料中:1、填表要求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文字要简练、清楚,不得有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
2、各种有效证件都要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其中原件备查;证件为个人所有的,其复印件由证件本人签名并签上“与原件一致”的字后存档
证件为单位所有的,其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存档;3、凡专门为申请本项目而出具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存档
4、凡要求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按顺序整理好后提交
5、凡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前来申请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批准文号字()第号医疗保健机构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注销登记注册书医疗保健机构名称(章)登记号:□□□□□□□□□□□□□□□□□法定代表人(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卫生局制填写说明当医疗保健机构因某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