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黄垓中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制度实施细则 为仔细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我校各职能处室及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老师等的安全工作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理顺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关系,增强安全意识,避开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搞好学校各项工作,做到让群众称心,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快乐,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务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细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根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理念,努力维护和实现广阔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增强学校领导、职能处室、年级长、班主任和广阔教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的进展制造安定祥和的育人环境。 二、落实人员,明确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鲁绪恩 副组长:丁学斌 丁卜震 李运良 成员:黄令所 闫成轩 许道领 宋振委 及各班班主任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丁卜震 副组长:宋振委 成员:鲁延佩 丁明春 学校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李运良 成员:范立岱 鲁传贵 袁玉新 鲁绪恩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李运良副校长分管全校安全工作;丁卜震副校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二)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处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年级组长对其所在年级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其所在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所有教职工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包括上课、集会、活动及安全监护值岗等)。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管学校安全工作,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包年级(许道领负责初中一年级,闫成轩负责初中二年级,黄令所负责三年级)包活动、包业务范围活动(教务处包教学活动,总务处包教室门窗、水电、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安全)年级组长包年级所有班级;班主任、在班级;任课老师包学生、包岗位(上课及课间安全监护),分级承包,齐抓共管。 1、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履行对加强所有班级、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导责任。根据“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