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富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护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确保各项医疗卫生救护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游仙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护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富乐街道办及邻近辖区范围内因外伤、中毒、洪涝灾害、地震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时,应急救护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得当、常备不懈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事件伤亡2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较多,应当请求区及医疗卫生救护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区域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市级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我院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2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区域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我院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