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个人奖惩考核办法(试行)一、总则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对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量化考核2、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3、考核采用抽查零缺陷制:医务科、质控办不定期检查,医院行政查房
建立个人档案,每月总结一次,当事人违规1分扣款20元,1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10元,2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20元,3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30元,40分以上者每增加一分加扣40元,全月累计违规50分(包括50分)及全年累计违规120分(含120分)以上者除扣款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3个月的离岗培训,离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同时取消责任人的处方权,离岗培训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另按天数扣除年终奖励工资,且连续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评先进、不得外出培训及取消当住院总的资格
奖励积分满10分者视获奖行为由医院奖励100-200元,10-20分者视获奖行为奖励200-400元
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可顺延至次月执行
4、考核与奖惩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与实施,审定意见按月通知科主任和责任人,并报财务科兑现奖惩,当事人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提出申诉,报请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复议,作出最终裁决
各科主任在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可参照本办法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实施奖惩
5、本办法中针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认定与考核,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引发医患纠纷,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涉及行政、党纪和法律责任的另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