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0年9月14日9月份民生工程督查情况通报2010年,郊区实施39项民生工程
其中:省民生工程24项、市民生工程15项
省24项民生工程中生活保障类7项、参保服务类8项、工程建设类9项;市15项民生工程中生活保障类3项、参保服务类6项、工程建设类7项
为切实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提高民生工程实施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确保在10月份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根据8月10日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由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带队,区民生办、审计、监察、统筹委、教育局、社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参加,9月7日-11日开展了一次民生工程督查活动,对民生工程项目进展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和梳理
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进展情况(一)、24项省民生工程项目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正常实施)实施内容: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50元/人·月
进展情况:8月份保障804户、1067人,发放低保金11
52万元;1—8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91
92万元(含春节慰问金),人均月补差108元,保障覆盖面3
7%,农村低保数据库健全
2、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正常实施)实施内容:健全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月1日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90元/月·人,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00元/月·人,使其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进展情况:8月份发放供养资金0
66万元(26人);1-8月份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
84万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8%,数据库健全
3、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
(正常实施)实施内容: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