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有关术语 一、航道有关概念 (一)航道定义 关于航道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技术文件的解释不完全相同。比如,美国新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将“航道”的定义为:用于运输的天然或人工的内陆可航行水体,或它所联结成的网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航道管理条例》)根据我国的情况,给航道下的定义是: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水域。可从以下 3 个方面理解这定义: 1、航道是一个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的水域。由于“可以通航的水域”是随水位变化而变化的,高水位时可以通航的水域在低水位时则可能不能通航,而低水位时不可通航的地方在高水位时则可能可以通航。因此,就这个角度而言,应对航道作广义的理解。 2、航道是经有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可通航水域。所谓“可以通航”,是指经有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可以通航,换言之,不是所有已具备通航技术条件或已有船舶正常通行的水域都是“航道”。从这个角度,应对航道定义作狭义的理解。 3、分清“航道”与“河道”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一般而言,河道是航道的基础,没有河道则没有航道。但是,“河道”是指两侧河岸之间可供水流通行的通道,其空间范围通常被局限于两侧堤岸之间、堤顶以下;而“航道”的空间范围则不仅包括两侧河岸之间水下一定深度的空间,还包括水上一定高度的空间。水上空间范围的管理也因此成为航道行政管理极为重要的管理内容。 (二)航道尺度 航道尺度是航道水深、航道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 1、航道水深 航道水深是指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河床底部的垂直距离,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 航道水深是航道建设与维护的重要指标,一般又分为航道维护水深和航道标准水深。航道维护水深是根据水位、航道变迁和维护能力,确定的水深维护指标。航道标准水深是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安全通航必须保证的航道最小深度。 2、航道宽度 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两侧界限之间,垂直于航道中心线的水平距离。航道宽度也分为航道维护宽度和航道标准宽度。前者是根据航道实际情况结合航道维护能力制订的维护计划值;后者是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正常通航所必须的水域宽度。 限制性航道和天然航道的航道标准宽度是不一样的。对于限制性航道,航道宽度是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船舶在设计吃水时船底处的断面水平宽度,见图 1-1;对于天然、渠化河流航道,航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