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范围不断扩大;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也是复杂多样化;船舶评估也随之而来
我们知道一艘船涉及钢铁、有色金属、机械、电子、化工、轻工、建材、仪表等五十个行业,并涉及导航、通讯、光学、电子等三百多个专业学科
尽管对其不熟悉,但仍然需要评估师去面对,而且要做到快捷与准确的评估,这就是市场经济的需要
评估风险也越来越大,对资产评估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自然也越来越大
因此,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接受评估业务时,必须考虑能否有胜任 评估对象的评估力量 ,确保 执 业质 量 ,竭 诚 为 顾 客 服 务
为 了 搞 好 船舶评估,笔 者 仅 就船舶的概念 、基 本 结 构 、评估方 法 选 择 、评估过 程 ,以 及应 注意 的问 题 ,谈 一管之见 ,供 业界 同 行讨 论 ,起 抛 砖 引 玉 之目 的
一、船舶的概 念 ( 一) 船舶的定 义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海 商 法 》 第 3 条 规 定 “本 法 所称的船舶是指海 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 20 吨以 下的小型船艇除外
上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海 商 法 》 所适用的船舶应 符合以 下条 件: 1﹑可航性,即在海 上及与海 相通水面或水中 ,具有自航能力的海 船或海 上移动装置; 2﹑总吨位在 20 吨以 上的船舶;总吨位是指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 100 立方 英尺为一个吨位的丈量 总和
3﹑该船舶为 商 业或民 用目 的,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不适用本 法
从以 上船舶定 义 看,评估师所涉及的船舶评估大大超出这个范畴
笔 者 认为 评估船舶其定 义 应为 :凡在水上用于交通、运输、捕鱼、科研、港口码头服 务和作战等的运载工具均称为 船舶
但必须符合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船检规 定 标准,并取得相关证件,享有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