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压配电线路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协议模板中压配电线路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协议甲方(供电部门):南宁供电局江南供电分局乙方(业主单位): 丙方(施工单位): 乙方和丙方因 地铁二号线 项目建设需要进入甲方电力设施在位于星光大道凤凰纸业公司宿舍门口的,东区 917 线天筑丽城 1 开闭所至天筑丽城 2 开闭所联络电缆 的保护区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三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1、乙方和丙方进入线路保护区施工前报甲方后,甲方应对乙方和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可通过签订本协议书约定有关安全事项。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和丙方执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和丙方现场施工机具或施工作业等不满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要求或者有可能威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满足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要求为止。4、乙方和丙方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和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和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第二条 乙方和丙方安全责任乙方和丙方对工程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触电损害、电网、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和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划出安全范围,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警示标识、危险区域设置警示围栏等警示措施, 确保主管施工安全的负责人及危险机具操作人员能够按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并将安全责任传递到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及每一位施工人员。(1)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宽度: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2)不得在杆塔、拉线基础的 10 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