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合同管理制度 人事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法律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人事合同管理制度,供参考阅读! 人事合同管理制度 1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爱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开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全部员工都必需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需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打算、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开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用、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一、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二、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因工作及生产,业务进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需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别状况必需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五、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需提前 2 个月作出打算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六、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打算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根据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