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检维修过程中临时用电作业特别作业法律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别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临时用电作业特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 、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
2 安环部负责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电工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内部临时用电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包括
4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四、基本要求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五、作业安全要求 1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
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
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 JGJ46 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实行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 用电线路应采纳耐压等级不低于 500V 的绝缘导线;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