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在设立人事档案的同时必须设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凡入矿的员工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健康状况、是否患有职业病或患有职业禁忌症,不得录用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患者。3、对入矿一年以上的员工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员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4、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装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作为员工健康状况的凭证,也为员工从事的工种提供依据。5、用人单位应设专人管理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管理员对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要登记汇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6、矿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2、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如下:对长期接触煤尘的作业人员每 2 年检查 1 次;对长期接触岩尘的作业人员、观察对象、I 期矽肺患者每年检查一次;对长期接触煤尘的观察对象和 I 期煤工尘肺患者每年检查一次。3、煤矿企业和作业人员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的,应当提供诊断所需资料。4、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申请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与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在 30 日做出诊断。5、经职业病诊断机构鉴定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它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和患者应当积极配合治疗,促使职业病患者早期康复。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必须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该项费用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 号)第六条第十项“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2、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在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中要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做出预算,做到专款专用。3、当生产建设发生较大变化,所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达不到要求时,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