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保密制度 供销社保密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单位机密档案的肯定安全,依据《保密法》和《保密守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保密工作加强领导,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列入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列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 二、对保密工作的宣扬、教育、监督、检查和评比等活动要常常化和制度化,把《保密守则》张贴综合档案室惹眼的位置上,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办公室配备保密员一人,负责区社的保密工作。监督和检查各股室执行保密制度的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向领导汇报,实行有效措施,把泄密的漏洞堵死。 四、凡与国家、单位利害攸关的技术〔或业务〕文件、材料,均应划定等级,加强保管,严格掌握使用。 五、严格执行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登记制度,三密文件分册登记传阅时,须把握界限,划定范围,当面言明“密件”,阅后准时交回保密员保管。凡涉密文件、资料只能在办公室阅读办理,严禁带回家或带至公共场所。 六、三密文件严禁擅自翻印、影印、全文抄录、摄影、录音和录像。如确有必要,则要经单位领导批准。 七、三密文件有铁柜加锁存放保管,综合档案室有铁门,窗口加铁柱〔防盗网〕,严加防范,确保安全。 八、保密员要按规定准时清退三密文件。 九、凡使用单位的公章开出证明,须保存存根,上报材料和印发文件盖单位公章的,要保存一份〔连底稿〕,以备归档。 十、工作人员严禁将有关涉密资料、文件与公共网络联网,防止网上泄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话题,提高警惕,确保安全。 十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指导区社的保密安全工作,发觉问题,要马上实行措施。 龙游县供销社档案保密制度 2024-12-15 22:39 | #2 楼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保密守则》,严守党和国家隐秘,严格按制度开展档案工作。 2、未经领导同意或档案人员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更不得在档案室会客、闲谈和从事其它活动。 3、正确处理保密与利用的关系,凡属机密档案和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需经县社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未经同意,不得翻阅、摘抄不属于查阅范围的材料。 4、对机密档案材料的内容不得外传,更不能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以防丢失。 5、属于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和经鉴定不再保存的档案,不得随便出售和乱放,隐秘以上的文件要逐件登记,案卷要逐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