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第二条 党员应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党总支部反映
第三条 党总支部书记要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第四条 党总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深化困难地区,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第五条 党员要仔细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第六条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第七条 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第八条 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党总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第九条 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条 党总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 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党员领导联系点制度,定点联系乡、镇、村、企业弱势群众、重点项目,深化联系点调查讨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每个党员与 1-2 名群众或部门建立联系
2、定期了解被联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知其家庭住址、人口、经济情况、技术特长、思想状况及主要社会关系
3、对来信来访的群众以热情仔细的态度接待,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对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4、及时向被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谈工作,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