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全乡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 2024 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稳定我乡 2024 年粮食生产,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增效目标,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抓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农业生产实现良好开端,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工作组织保障
成立以乡长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乡农业站、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各村明确专人负责稳定粮食生产信息报送和工作推动,为我乡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尽早做好部署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尽早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工作,把任务分解下去,把种粮农民动员起来
要圆满完成上级任务,需做到“三个讲清楚”:一要讲清楚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讲清楚今年促进粮食生产的好政策; 三要讲清楚弃耕抛荒的严重后果
4 月 30 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早稻栽播,对如期完成了早稻生产任务的村根据 10 元/亩给予奖励
对完成 90%-99%的每少 1 个百分点扣元奖励
三、坚决遏制耕地抛荒
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村集体将依法依规协调流转,实行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
在保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四、核实任务完成情况
乡农业将对务村上报的早稻面积,种植户种子准备情况,田块翻耕到位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数据作为各村奖励重要依据
五、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对“双季稻”要做到应种尽种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打击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等,切实纠正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行为
六、严格落实稳定粮食生产有关政策,促进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