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危重新生儿转运转运指征一、我国新生儿转运标准《实用新生儿学》1
早产儿:出生体重 V2000g 或胎龄 V34 周;2
呼吸窘迫:不论何种呼吸道疾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FiO2>0
4 仍缺氧者;需机械呼吸者;呼吸道有梗阻症状者;反复呼吸暂停者
循环衰竭:血压低,少尿,皮肤充盈不佳者
窒息后:神经系统异常(肌张力低、抽搐、抑制状态);酸中毒难以纠正;低血糖、低血钙等代谢紊乱
外科疾患:膈疝,气管食管瘘,胃肠道畸形等
先天性心脏病
其他:母糖尿病;新生儿溶血病;宫内发育迟缓;出血性疾病;严重感染等
还有其他需要监护治疗的高危儿
二、新生儿危重病例单项指标:凡符合下列指标一项或以上者可确诊为新生儿危重病例1
需行气管插管机械辅助呼吸者或反复呼吸暂停对刺激无反应者
严重心律紊乱,如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合并心力衰竭、心房扑动和心房纤颤、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和纤颤、房室传导阻滞(II 度 II 型以上)、心室内传导阻滞(双束支以上)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者
反复抽搐,经处理抽搐仍持续 24h 以上不能缓解者
昏迷患儿,弹足底 5 次无反应
体温 W30°C 或〉41°C
硬肿面积±70%
1mmol/L(20mg/dl)9
有换血指征的高胆红素血症
2 低钠血症应逐渐纠正
(5)有无重度细菌感染:根据病史、体检、血白细胞计数及等检查分析细菌感染的可能性,若考虑有细菌感染即应抽血培养,并开始抗生素治